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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桂文 我于1997年有幸得法的,并且受益非浅。可是在1999年政府非法宣布取缔法轮功时,我们村干部让我写一份“保证书”,并且把书交了。我严正声明:我原来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跟随师父一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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