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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桂霞 我因为证实大法,被送进教养院强制改造。在那里由于残酷的折磨,使我向邪恶妥协,表面上写了“揭批书、悔过书、保证书、五感”,还说了违心的话。我现在感到给大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,为此,我必须挽回给大法带来的伤害。我现在正式声明:我在教养院所说、所写的反对大法的话和材料全部作废。让我再一次高呼:“法轮大法好” , “ 还李洪志师父清白”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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