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俊杰 本人99年以后违心地两次签写了(包括替别人代签的和别人替我代签的)所谓的“保证”、“悔过”之类的东西。这是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干的事,痛悔当时没有悟到。现严正声明:本人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