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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慧琴 在99年7月20日后,因我学法不深,受到公安局、派出所和我本单位的领导对我的迫害,违心的写了不修炼的错误保证,和做了一些错事,特此声明在那时所写的、做的错误之事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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