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冀莲
在7.20以后,我所做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宣布作废,我一定要加倍补偿,努力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3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9/88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