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志芬
在1999年,单位党政工团强迫我们写“保证书”,现严正声明,当时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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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