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岳钦
我于1998年得法,身心受益非浅,自邪恶打压大法后,因学不深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声明本人以前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交代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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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