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奕鑫
以前在高压环境下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;同时本人在被迫害期间,家人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也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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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