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娟
在怕心的带动下顺从了邪恶,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”现声明写下的“保证”,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