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文玉
初中时,因受学校误导,在诽谤法轮功的材料上签了名,现在声明以前所做、所说一切对不起大法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