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文
我是99年得大法的,7月份就被村治保、派出所长强迫签名不炼功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配合了邪恶。在此我严正声明“签名”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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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