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红蔓
我在99年7.20后被邪恶打压迫害,并在谎言欺骗下顺从了邪恶签名、印指印。现在声明:本人以前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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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