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淑珍
在99年7月25日单位领导把我《转法轮》、讲法带、炼功带非法收走,我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没有保护好,心性差,向师父认错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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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