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瑞珍
99年7.20以后,在单位邪恶人员的压力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