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志刚、陈妙计、陈振中
在邪恶迫害期间、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