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卓桓
以前在邪恶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签名,按手印等,全部作废。坚定的维护法,走好未来之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