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素风
99年7.20后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儿子代我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