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温彩香、路翠平、徐彩春、孙奎缓、温日林、李淑英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