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金海
我于1999年7月22日以后写过的书面和口头“保证”,2001年在劳教所强迫下,写过的“三书”和其它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现在声明一律作废,今后要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做大法的真正粒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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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3/158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