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维香
在校期间邪党为了毒害众生,在学校搞人人过关签字。在高压下,因为我学法不深,对大法不坚信,做了一些和大法相违背之事,在此声明:对大法不利的签字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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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/1009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