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艳
我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身心受益,自法轮大法被江泽民邪恶集团非法取缔后,在高压下违心地写了“保证”,现严正声明所说、所写的诋毁大法的话一律作废。我坚持修炼法轮大法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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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3/158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