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继光
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,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,我违心地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文字,现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3/158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