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娥、陈振菊、陈美娟、陈军凯、陈世玲、陈世文、陈世豪、陈世雄、陈世栋、陈军旗、于辉彩
在残酷迫害下,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排除旧势力的干扰,今后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精進实修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