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生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