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欣凤
在邪恶迫害下,写过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补偿自己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