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卞希春
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的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