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合香、郭凤娥
在邪恶迫害下,所做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,补偿以前的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