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莫翠琴、覃耀辉
在邪恶迫害下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