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小春
在1999年,我曾向邪恶写过一份“保证书”,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