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卜蕊兰
被迫害中写过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,特此声明作废。(包括别人写的自己签了字的,还有别人替我签了字的,通通作废)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