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敏
在工作单位逼迫下写的所谓“保证、认识”等,郑重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