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平、王桂芬、张洪英、刘玉荣、董桂珍、李桂喜、孟金英
在这场迫害中,所做出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