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晓艳、李世英、王芳
高压逼迫下所做出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0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