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晓华
在“五书”和“帮教协议”等上的签字,本人不承认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