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春娜
99年9月底在派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从现在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4/159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