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淑华
我以前给邪恶写过“保证”,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跟师父走正法之路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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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