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兰
我在公安的强制下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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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