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忠菊
我违心的在家人代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上按手印,现声明作废。一切听从师父安排。坚定修炼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