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雅华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拘留所写了“保证书”并在条幅上签字,现在声明作废,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9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4/159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