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贵艳、于贵霞
我是一名大法弟子,自99年7月22日以来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、文字(包括家里亲人、单位所写的保证)声明一律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.3.7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9/88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