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志华
九九年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的“不炼功”的话声明作废。坚修到底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