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殿文
在教养院期间,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