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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珍

    由于一时糊涂,在看管我单位一位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同事时,劝说她放弃修炼,并帮她写了份“揭批书”。通过大法弟子讲真象,我明白了做这件事的后果的严重性。江××及其恶党不但迫害法轮功,也在迫害象我这样无知的人。现特此声明:全盘否定在无知状态下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违背法轮大法和“真、善、忍”的言行,向伟大的李老师表示深深的懊悔。以后利用一切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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