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维维、铁牛
当年在不了解大法真象的时候,在单位做出了错误的承诺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签字,全部作废。今后告诉人们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事实,支持修炼法轮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