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家属剑青
我以前为保护姐姐脱离派出所,被迫写下的“担保书”现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告诉人们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事实,支持修炼法轮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