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吉祥、董小红、董小三
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邪党迫害时,我曾替大法弟子签过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永远支持大法。记住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4/1010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