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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泽周

    自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在派出所工作,几天后公安分局有关人员,派出所领导,单位党支部书记都先后找过我谈话。在压力下,我交过部份大法书、法像、录音带,向党支部写过“思想汇报、保证”,说过“不炼功,与法轮功决裂”的话。另外大法弟子将大法传单、资料,“真善忍”好,法轮大法好贴在墙上,不明真象的世人扯下交到派出所,干警将资料装信封内,并写好情况叫我送交公安分局。有时派出所对大法弟子情况报表,材料干警也叫我送分局。记得有一天,公安部门组织在街上去诽谤大法,万人签名,那天我未参加,一名干警回来说:他们代我签名了。我过去所做过的、写过的、说过的、想过的,违背大法的事,代我签的名,在言行上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三件事,弥补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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