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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廖光琼

    我于98年初得法,我天天学法炼功,使我心身得到了净化,我感谢师父,感谢大法。从99年中央电视播出非法取缔法轮功后,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非法抓捕大法弟子。2000年3月8日,我参加某村炼功点学法切磋,被当地常人举报,派出所不法人员抓捕我们学员20多名,我被非法拘留了几天后,放我回家,公安说:你回家再不要炼法轮功了,当时我没加考虑,答应了他们。2000年8月,我村干部听从派出所命令,强迫我家交大法书籍,当时丈夫有怕心,我没保护好大法书籍,丈夫把大法书交了,最后越想越错了,不应该配合他们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一定要坚修大法心不动,老师怎么说就怎么做,要做好三件事,使更多的众生都能得到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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