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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伍先俊

    在99年7.20事件发生时,当地邪警到我家,要我写“情况”,我就写了“经过回忆”,写的主要内容是:“我于98年春参加法轮功活动,现在党政定为非法的,我就不去活动了”。那时出于怕心,随着反动潮流,把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交给了当地派出所。这些作法是完全错误的,我特此声明:我写的“情况”全部作废。我交法像和书籍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,予以否定。我要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,当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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