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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洪泉

    2000年7月因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,進京上访、证实大法和讲清真象而被邪恶非法关押近四个月。在看守所里,由于自己承受不了非人的折磨,在亲情的诱惑下,向邪恶势力写下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。而且出来后,还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,这是我的耻辱。在此,我要严正声明:过去我在邪悟的状态下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法轮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挽回自己曾经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和给世人的伤害,从新成为一名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5/1011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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